美化

點燈

 

蒼蠅與老虎﹝ㄚ甘報報﹞

農曆初8豐原廟東商圈鬧區尚有新年餘溫 喜氣洋洋

行人走馬看花多的是 買氣雖不旺可是美食街吃氣沸騰

街道富貴人家大出手買名牌 一般低階老百姓檢便宜

看是榮景一片 可是社會角落的一面 更需要我們來關心

一位高姓老婦人於豐原大道旁 挖兩株市價10元波斯菊

因而遭警員以現行犯當場逮捕 並靠上手拷以竊盜罪移送地檢署

這未免小題大作 是否為春安工作衝過頭 看到黑影就開槍

該婦悲傷無奈的說: 這是我這輩子最大的羞辱

我想現今政府機關 無論在經濟風暴上所做的努力

或是執法單位營造警民一家 關心弱勢 無非口號罷了

蒼蠅與老虎 一隻是渺小 一隻凶性殘暴

對於老虎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 而蒼蠅呢 人看人打

可比喻宋朝時地方一位州官叫田燈

他的蠻橫不許老百姓點燈的道理是 觸犯他『燈』字的名子是不敬

21世紀的今天 有些中央的大官貪財乾坤大挪移 十億百億

區區波斯菊事件 可喻現代的百姓點燈都不許

細心思考 老婦的動機只是挖除二株花去美化家門前

並不是偷竊錢財的惡行

休閒美化與貪婪金錢財物 放火與點燈

可真是古今的寫照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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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尤阿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